斷網,這個具有相當爭議性的政策,從97學年度開始,實施斷網的學系數目正不斷攀升,

然而斷網並非這一兩年才開始推行的政策,在更早以前的2006年,

也就是目前在校學生幾乎尚未入學時,校方便曾經希望推動全校性的斷網,

在我們開始對現階段斷網政策提出反思之前,先讓我們回頭看看當時的情形。

 

06年6月15日,正當學生們正埋首於期末考時,住宿組B板上出現了這麼一篇文章

[公告]第三宿舍網路及大燈管制草案說明

1、於學生第三宿舍大一新生區寢室每週一至週五凌晨一點至五點實施斷網及及關大燈措施。

2、週五、六、國定假日、寒假網路及大燈使用不受限制。

3、於三舍K書中心內建立網點不受時間限制,可供有需求學生使用,

       目前計畫於K書中心規劃約250個座位,可供應深夜仍有上網需求的同學使用。

      (註:所謂的第三宿舍所指為目前的明德樓,當時尚未完工啟用)

 

這篇文章當時在砍版引起很多的討論,而有鑑於學生們普遍相當關心此政策,

學生自治團體也在6月18號召開會議討論此事,6月19日學生自治團體與學務處進行溝通,

在了解校方推行政策的意願後,於6月21日開始進行全校連署,

6月22日學務處向所有同學召開斷網政策說明會,最後在6月23日的學務會議上決議擱置此案。

 

到底這項政策是如何產生的?

在學校大力宣傳下,同學們應該或多或少都知道本校是5年5百億計畫獲選的學校之一,

而5年5百億的獲選學校則會被教育部要求提出有關研究以及教學的提升計畫,

當時的斷網政策,便是5年5百億計畫下的教學卓越計畫的一項子計畫。

 

學校理由是甚麼?

當時校方提出幾點理由,做為斷網政策正當性的說明,首先是斷網時間部分,

校方認為凌晨1點至5點是多數同學的睡眠時間,這個時間斷網並不影響他們使用網路,

而且學校會在閱覽室提供網點,以便需要上網的同學能繼續使用網路,

除此之外,校方也認為此政策有助於同學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

 

學生自治團體的努力

當時參與斷網事件的學生自治團體有系學生會聯合會、校園網路資訊策進會、

學生議會、宿舍自治委員會、學生會、醫學系系學生會權益委員會,

參與的自治團體數量相當多,幾乎把全校所有代表性的學生自治團體都納入了,

自6月18號召開會議後,學生自治團體便決定反對此政策,

當時的連署行動在幾天內便達到近1000份的數量,相當於近1/7的長庚學生都參與了連署,

可謂已有相當的民意基礎,而後學生自治團體提出了"四個反對,一個堅定",回應校方,

希望能停止這項政策的實行,以下節錄聲明內容。

 

四個反對,一個堅定

反對斷網斷電,還我校園學術研究功能

1、大學生應擁有自我管理生活作息與求知學習之自由,

       而此新政策將嚴重影響學生學習自主權與管理自我生活之權益。

反對獨裁行政舉動,要求教授與學生共治之民主校園

2、校方政策制訂與執行過程,未讓學生自治團體參與而一意孤行,

       完全漠視學生參與學校學生相關決策的權力和熱情。

       這是民主社會,我們需要自由的共同理智決策過程,而非專制獨裁勢力下的決定。

反對無理政策,拒絕不懂民間疾苦的理念

3、校方對此政策急於實現,且規劃許多缺陷明顯之配套措施,

       未詳細分析調查學生生態卻自認瞭解一切的態度,將造成學生生活不便與權益受損。

反對政策無限上綱,拒絕所有敷衍理由

4、校方不排除於日後將此政策擴大實施至新生以外年級的可能性,

       對於如此無限上綱且理念與現實說法完全不合理、矛盾的政策,學生堅決反對。

堅定反對立場,我們有說不的權力

5、連署人一致贊同以上宣言,同時鄭重聲明反對95學年度校方擬定之第三宿舍管理辦法,

       含凌晨一點到五點斷網與寢室熄大燈等政策。

 

校方的回應

我們根據當時座談會的逐字稿,整理出當時校方的回應,時任學務長趙崇義表示,

有相當多的家長提出希望學校能管理孩子在校的生活作息,並認為一個剛進到大學的學生,

是需要有人去指引生活習慣的建立,另外關於跟學生溝通的部分,則是承認並沒有妥善的處理,

但同時也質疑學生自治團體是否能替尚未入學的新生表示意見,假若此一政策確定實行,

則會公告給所有新生,假若他們不認同校方做法,也可以選擇不要讀長庚大學,

此外提到會在實行一年後,進行效益評估,假若效果良好,不排除擴大實行。

 

結果是?

在94學年度第二學期的第一次學務委員會議中,由學生代表提出擱置動議,顱腔所所長提出付委動議,

由學務長宣布政策暫緩,由自治團體與學務處組成委員會討論此案,於下學期學務委員會議中討論,

最後在12月15日的學務委員會議中決議政策暫緩實行,

新任學務長陳英淙任內不再提出此案,但不限制各系自行簽呈提報管制學生網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gustmed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